鬼迷心竅

那個年頭,就是鬼迷心竅。

October 01, 2006

想起被遺忘的

黑心的,看見你,我就跟自己說,不要讓自己變成你。

因為你的文字,讓我想起一些遺忘了的事情。
Nelson,是我說謝謝才對。

原來我忘記了,該為他祝福,因他的快樂而快樂。
我放手了,那困擾我的,好一些日子。

遺忘了原始的最初,是單純為追尋快樂,而想跟他一起。
然而,是我不夠好,沒法令他愛上我,那不是誰的錯。

祝福他是唯一我能做的事情,別苦了自己,苦了人。

我畢業了,終於可以離開這個傷心的教室。
你都要趕上來,不要繼續留班下去,我看你快要被趕出校。

10 Comments:

At 1/10/06 10:59, Blogger Nelson said...

或許愛一個人的極至就是超越擁有,一段感情的終結是另一段感情的開始。學會祝福是畢業的條件;換上另一個角色,再次投入是升班的最低要求。

我們都要擺脫過去,雖然不知前路如何,但我想應該充分藍天白雲。

 
At 1/10/06 11:52, Blogger  said...

即使是壞心腸,但我實在太喜歡朋友那個考四十的比喻。

雖然考三十九的很難受,但當發現有人考了四十,跑在自己之後,什麼都不是問題了。

恭喜你,我深信你一定是那個考包尾的人。我更差,最多都只考一個三十九,實在太好。

話說回來,你這樣,算是懲罰她嗎?或者,看見你這樣子,她都很難過,很自責呢!為了她,你都是對自己好一點罷。

 
At 1/10/06 20:09, Blogger Nelson said...

說真的,我也不想她難過,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。曾經走在一起是一種緣份,無論最後她與誰一起,我和她的回憶都只屬於我們兩個。

悲傷的日子總會過去。

 
At 1/10/06 22:50, Blogger  said...

你們都是好人,我相信。你不想她難過,她都不想你沉下去,你就好好的走下去吧。

 
At 2/10/06 00:07, Blogger Nelson said...

對,我想我要走下去,但不要獨自一個的走。孤獨的感覺太可怕了。

 
At 2/10/06 07:19, Blogger  said...

孤獨其實不可怕,可怕的,其實是被寂寞吞噬的感覺。

其實她不是沒有伴隨著你,只是換了身份和形式,你一點也不孤獨。先學會別執著罷。

 
At 2/10/06 10:18, Blogger Nelson said...

完全明白,多謝你對我這個無聊人費唇舌,其實我真的放開了,只是還有一點不知所昔的感覺罷了。

 
At 2/10/06 14:18, Blogger  said...

放開了就好。

對話、交流,是相向的,我都有得著。
都是傷痕累累的人,總不想其他人跌倒了就站不起來。

 
At 2/10/06 22:04, Blogger Nelson said...

要互相扶持呀,我們都是考包尾及尾二的人。

 
At 2/10/06 23:33, Blogger  said...

我會努力,雖然今天並不易過,總在胡思亂想中看著時針在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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